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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宁波市查获首例涉嫌环境犯罪刑事案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8月13日 10:22

  7月13日清晨,宁波市鄞州区公安、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30余人齐聚鄞州高桥大西坝,对一个废机油处置窝点进行了取缔。公安部门控制了其中的一个犯罪嫌疑人胡向华,并连夜进行了调查询问。7月14日,来自安徽的胡向华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被鄞州高桥派出所刑事拘留30天。因环境违法问题而被刑事拘留,这在我市属首次。

  在取缔窝点的当天,在宁波市环保局的指导下,鄞州区高桥镇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共清理9车共130余吨油泥渣和污泥,随后送往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暂扣的废油等物品也被封存。同时,厂区内覆盖了一层新鲜的泥土,临近姚江的一侧也用渣土进行了阻断,对周边环境影响基本消除。环保专家初步估算,要对厂区内被污染的土壤完全修复,需耗资1000万元左右。目前土壤污染修复方案正在编制中,下一步将按方案修复被污染的土壤。

  废机油处置窝点位于“大西坝翻水站”旁边一处旧厂房,紧邻姚江,拥有700余平方米的露天场地和700余平方米的废弃厂房,这块厂区存在30多年了,之前是一家铁合金厂,后来厂区一直闲置着。2012年,经原老板同意,胡向华等人租下厂区,开始从事非法收集、处置废机油活动。涉嫌处置废机油的犯罪嫌疑人有4个,目前除胡向华被抓外,其他3个犯罪嫌疑人在逃,鄞州公安部门正在追捕之中。

  该窝点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市、区二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经初步勘查,发现涉嫌环境犯罪后,宁波市环保局于7月11日召开专题协调会,要求鄞州区环保会同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进行查处;当地政府立即做好场地清理工作,防止污染扩大。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我国还没有专业危险废物司法鉴定机构、浙江省也没有专业环境污染损失司法鉴定机构,市、区二级环保部门目前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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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孔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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