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有网友“jaly1”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位于新河路与彩虹南路交叉口附近的威迪斯健身中心,其屋顶的广告招牌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合法?灯光太刺眼了,有没有部门来管的?
对此,市城管局给予了网友回复,表明已着手处理,原帖如下:
您好!中队已着手处理,责令其整改。谢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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