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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江东法院确保高温权利不被“蒸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7月31日 09:33

  天气持续晴热,高烧不退。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针对时下一些劳动者在高温期间,没有能够足额享受高温津贴,或者被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有的用人单位将职工应得的奖金、加班费,改头换面为“高温费”,变相剥夺劳动者高温津贴等现象,为了确保广大劳动者“高温权利”得到有效落实,日前专门作出规定。

  该规定具体指出,凡有劳动者就高温权利被侵犯事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立案部门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责令其立即着手加以解决。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接受法院意见,法院则当即为提起诉讼的劳动者开通绿色诉讼通道,现场办妥起诉手续,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立案人员在向用人单位送达诉讼材料的同时,由民事审判第一庭适用简易程序,优先抓紧审理,以保障高温下坚守岗位的劳动者高温津贴、高温憩歇、防暑降温等权利,不被高温“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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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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