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轨道交通运营立法的有效,日前,市交通委会同市法制办组织召开轨道交通运营立法专家论证会。原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刘晓明、原市科技局党组书记郑洪翔、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曙光、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党亦恒、盛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永清等五位法律专家出席立法论证会。市交通委政策法规处、城市客管局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与会专家结合我市实际,各自对《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草案)》阐述了观点,并提出针对性极强的修改完善建议、意见,供市法制办参考。立法专家论证会后,市法制办将会同我委修改完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草案)》,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在2014年初轨道交通运营开通之际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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