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镇海文化事业,推动文化强区建设,今年以来,镇海区加大了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杠杆职能,支持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是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坚持政府主导,按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支持“雄镇大舞台”、“公益文化免费培训、免费开放”、政府文化服务外包“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联合宣传部出台了《镇海区优秀文化成果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镇海区文艺精品创作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对文化项目进行专项扶持,最高奖励额度可达20万元。
二是支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在去年设立2000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扶持力度,再投4000万元用于发展和壮大文创产业,主要用于引进企业、产业聚集、园区创建和大项目推进等工作,构筑了以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为核心的“一核、两带、多点”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是落实文物保护经费保障。根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结果和该区实际,镇海财政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拟定《镇海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设立文物保护维修专项经费,根据分级负责原则,按比例承担文物修缮资金。其中,列入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程,全额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程,区财政投入60%,所在地镇、街道投入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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