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林业局向有关县(市)区林业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林地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严控制采石、采矿、取土占用林地,严禁违法违规开垦林地,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严肃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通知明确规定,对涉及江河湖泊两侧第一重山、交通主干道两旁直观可视范围、林权权属有争议等7个范围林地禁止采石采矿取土,最大限度减轻对森林景观、环境的破坏和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除了省政府明确的坡度25度以上林地等“六类林地”外,还将“四边三化”范围、山林纠纷山场、山顶、山脊等四个范围林地增加为禁止开发耕地范围。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同时要加对强征占用林地全过程的监管,严格执法。通知还强调,对于工作不落实、林地管理不力、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的,将通报批评。
该文件的出台,对加强宁波市林地管理工作,促进“美丽宁波”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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