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riyaoo”在网上发布厅问政说事板块中反映导向标识不规范。
原文如下:柳汀街蓝天路北口,导向车道的标志标线均出现了3个方向的箭头。我们知道所谓导向车道,就是限定了行驶方向的车道,而3个方向均允许通行,也就谈不上限制方向。不能称之为导向车道,也因此,GB5678-2009里面并没有3个方向的箭头指示。建议该车道取消箭头,直接用比如“示30”标示为机动车车道即可。
针对这个问题宁波市公安交警对现版国标导向标识作出解释,原文如下:
您好: 关于网友提出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就现版国标GB5678-2009来说是很中肯合理的。我们也对实际情况作简单说明:对于无方向限制车道标示形式,现版国标并没有相关明确规定,而由于交管工作实际需要此类标志,因此我们也做了各种探索和尝试,起先我们在导向牌上对于无方向限制车道标志参考单车道做法,如人民路-车站路西进口(见图),而在实际使用中,有驾驶员反映不好理解,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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