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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调整环保标志申领点位
【环保局】7月16日起,各县市区环保局等点位接受市民申领环保标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7月11日 17:55

  8月1日起宁波市中心城区将全面推行“黄标车”、“无标车”主城区出行线路限制和禁止通行政策,届时“黄标车”将不得进入限行区域,“无标车”将不得上路。为了更好地推进此项政策实施,方便未到车辆年检周期的车主领取环保标志,4月15日起,我市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标志集中申领工作。截止7月10日,全大市69个标志发放点总共发放环保标志47万6千张。同时,全市排气检测站经检测发放环保标志42万7千张。目前全大市环保标志申领已接近75%。

  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环保标志申领率超过85%。剩下的8%车辆属于年检不达标车辆,还有7%车辆尚未领取环保标志。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此次机动车环保标志集中申领工作已达到预期效果,7月16日起,原设于杉井奥特莱斯、江北大剧院、江东石浦大酒店三个环保标志申领点将撤销,不再受理标志申领,标志申领工作将转入正常工作程序。

  今后,对于新车环保标志发放,在用机动车标志申领以及遗失补办机动车环保标志,均可到各县市区环保局进行办理,具有上牌资质的汽车4S店也即将增加新车标志发放功能。另外老三区的三个行政服务中心和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也增设环保标志受理窗口,具体地址为: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山西路298号;

  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桑田路935号;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白沙路1号;

  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蓝天路201号丽园尚都A2座6楼

  咨询电话:87259959

  为方便各位车主8月1日实施限行后出行,请尚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主尽快到各申领点进行标志申领,对于检测超标的车辆应尽快维修治理,因检测合格后方可领取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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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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