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季节是河豚鱼的成熟期,此时河豚鱼毒性最强,也是河豚鱼中毒事件的高发时期。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严防河豚鱼食物中毒事故发生,5月15日起,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餐饮服务环节“禁鱼行动”专项检查工作。
“禁鱼行动”专项检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对我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张贴《关于禁止餐饮单位采购、加工、销售织纹螺、河豚鱼,使用亚硝酸盐的公告书》,提醒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购买不食用法律明令禁止食用的有毒有害食品。同时,组织各地力量对海鲜类餐馆、夜宵大排档、美食街、城乡结合部小餐饮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摸,通过开展突击检查、错时检查、联合各部门检查等,共排查各类餐饮单位3233家,出动执法人员3715人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6起,罚没金额1.82万元,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经过一个月的严查,我市范围内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下一步,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突击检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努力形成群防群控机制,维持专项严打效果,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杜绝餐饮环节违法经营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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