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结合宁波实际情况,今年我市税收专项检查将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办理电子、家具、服装类等产品出口退(免)税企业及证券、基金公司、金融、保险公司以及三年以上未查规模企业等作为检查的重点。此外,在完成上述检查项目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也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报关公司(报关行)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等其他项目中有选择性地组织开展检查。此次税收检查工作将持续到10月底结束。
今年我市国税部门将严厉打击和整治利用“营改增”政策缝隙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确定对部分交通运输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税收征管风险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