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对话 > 网上发布厅
“高温费”属劳动保护费用不具强制性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6月21日 13:15

  官方热线网友“135****2342”在《网上发布厅》互动板块问政·说事上向市人社局询问,原帖如下:

  9月离职的人员能拿7月8月的高温补助吗?若公司发放时以离职为由不发高温费,应该如何维权?

  宁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此给出了这样的回复:

  您好:

  你所说的高温补贴指的是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吧!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属于劳动保护费用,不具强制性。发放办法由企业自主决定。但如果企业不按企业内部制定的办法执行的,你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点击进入原帖

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何巧巧
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  码:
(天一论坛ID通用)
电话:87685390 微信:wsfbt123
Email:wsfbt@cnnb.com.cn
民生新闻 >>更多
一周热点 >>更多
部门发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