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热线网友“135****2342”在《网上发布厅》互动板块问政·说事上向市人社局询问,原帖如下:
9月离职的人员能拿7月8月的高温补助吗?若公司发放时以离职为由不发高温费,应该如何维权?
宁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此给出了这样的回复:
您好:
你所说的高温补贴指的是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吧!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属于劳动保护费用,不具强制性。发放办法由企业自主决定。但如果企业不按企业内部制定的办法执行的,你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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