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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浙江海事司法与海事执法无缝对接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6月17日 14:08

  近日,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海事局在宁波举行《关于共同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宁波海事法院院长斯金锦和浙江海事局局长高军出席签字仪式,宁波海事法院相关领导及杭州、舟山、温州、台州、嘉兴等地级市的海事局局长参加了座谈会。

  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省海事局曾于2006年底签置过《海事管理与海事审判实务座谈纪要》,为服务和保障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大局做出积极的贡献。随着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强有力推进,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必将逐步显露出来,如海洋资源的开发与环境保护如何统一,如何推进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如何依法保护涉海新兴产业等,都需要在司法和执法实践中合力解决。

  宁波海事法院院长斯金锦介绍,今后双方将在海事执法司法配合、完善事故沟通机制以及规范合作内容和程序上加强协作,重点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船员合法权益、化解海事行政争议、开展法律问题调研方面入手,合力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双方计划建立人才共享机制,海事局聘请海事法院的资深法官担任海事调查专家库成员,共同参与水上交通、污染等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海事法院吸收海事局相关人员担任海事审判人民陪审员。双方商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定期交流机制,每年召开一次由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合作重大事项,各自确定具体的联络部门和联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协调,落实信息通报沟通。

  签字仪式后,双方就海事审判与海事行政管理之间的实务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并形成纪要性文件。浙江海事局局长高军说:这次合作交流是双方共续友谊,共担使命,共谋发展的过程。通过这次活动,双方之间的海事纠纷案件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比如海事法院在处理海上交通事故到海事局调取证据材料、扣押船舶办理相关手续等,通道会更快捷顺畅,海事局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也会得到海事法院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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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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