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时间:2013年6月20日-2014年1月30日。上述时间段内因爆破需要需水上交通管制1次,管制时间约1.5小时。其余时间为钻孔、清礁等施工,船舶可正常通航。
二、施工地点:宁波象山县打鼓峙岛东南侧水域,以下四点(CGCS2000坐标系,下同)连线之间水域范围:
①29°09′43″N/121°52′19″E;
②29°09′41″N/121°52′19″E;
③29°09′45″N/121°52′24″E;
④29°09′45″N/121°52′22″E。
三、爆破时水上警戒区:以⑤29°09′43″.5N/121°52′21″.7E为圆心,500米为半径的水域范围。
四、施工方式:施工单位按施工顺序进行钻孔、爆破、清渣等作业。参与施工作业的有“中海金龙2001”、“舟扬5”、“舟扬12”、“舟扬驳8”、“舟扬驳10”、“舟扬9”、“卫鑫6”、“浙普拖36”等。
五、注意事项:
1、施工船舶应在明显易见处日夜显示规定号灯号型,加强值班了望和VHF16频道守听,主动通报作业动态,及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施工期间,航经船舶应加强了望和联系,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并缓速通过。
3、爆破期间,水上警戒区内实施交通管制,并由警戒船艇进行警戒,航经船舶禁止驶入,并服从警戒船艇的统一指挥。
4、施工单位根据爆破后扫浅情况可能进行必要的补爆,补爆期间水上交通管制时间和要求不变。
5、现场警戒联系电话:15268029832、13506600740。
宁波海事局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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