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对话 > 网上发布厅
7月1日起 宁波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6月08日 08:45

  中国宁波网讯 笔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7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国家第四、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我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又一举措。

  据介绍,7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所有在我市初次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必须符合国Ⅳ(第四阶段)标准规定;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必须符合国Ⅴ(第五阶段)标准。外省市转入的车辆经市环保部门审核达标后,由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办理转入手续。不符合标准的外省市机动车辆,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可以从源头上控制新增车辆污染物的排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每提高一个级别,就能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50%左右。(记者曹爱方通讯员赵鸣婵)

0
稿源: 编辑: 齐言
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  码:
(天一论坛ID通用)
电话:87685390 微信:wsfbt123
Email:wsfbt@cnnb.com.cn
民生新闻 >>更多
一周热点 >>更多
部门发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