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灵桥抢修工程的安全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区域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3年6月10日(周一)起至2014年4月10日灵桥区域调整如下:
1、0:00—24:00禁止一切行人、车辆在灵桥上通行,行人、车辆由灵桥南侧便桥临时借道通行。
2、0:00—24:00禁止一切黄牌机动车及高度超过2.6米的机动车在灵桥便桥上通行。
3、、0:00—24:00禁止一切机动车由灵桥便桥左转至江东北路、灵桥路通行。
4、、7:00—21:00禁止除货的外的货车在灵桥便桥上通行。
5、7:30—20:00机动车按单双号限行规定在灵桥便桥通行。
6、公交线路改线方案仍依照2012年第2号公告(关于调整灵桥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运行。
二、从2013年6月10日起,青林湾区域调整如下:
1、取消青林渡路由北往东驶入青林渡路388弄禁止左转弯的管制措施。
2、双东路105弄单行线方向调整为:禁止一切机动车沿双东路105弄(铁路桥西—双东路)由东往西通行。
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并根据现场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自觉遵照执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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