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对话 > 网上发布厅 > 部门发布
【市中院】对2008-2012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总结与建议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5月14日 11:32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至今已有五年,期间经历了经济形势上的起伏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争议案件已成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2012年间,宁波市两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各年收、结案数略有起伏,总体走高,其中十一个基层法院在2008—2012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分别为3381件、2666件、2492件、2779、3965件,市中院2008—2012年受理的劳动争议二审案件数量分别为440件、539件、441件、782件、563件。从结案方式看,基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基本保持在60%左右,市中院则逐步从30%左右提高到41%。总体呈现出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群体性案件基数较大、涉案企业范围广、劳动者诉求多样化趋势明显、劳动者滥用诉权现象频频出现等特点。究其原因,既有劳资双方固有的矛盾、劳动合同法等新法出台、诉讼费用低、诚信缺失等社会原因,也有劳动者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或者过度维权的两个极端,企业方面则表现为规章制度不规范,基层工会组织难以发挥作用等。为此,两级法院秉承司法为民、保障民生、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加强审判力量,创新调解方法,并深入基层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并与总工会、劳动保障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共同协调和参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劳动争议大调解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与此同时,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还存在着数量激增、审理压力大、疑难复杂问题较多、适用法律困难、群体性诉讼多导致维稳压力增大等问题和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分别从企业、劳动者以及法院的角度给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从企业角度

  1.依法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一是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劳动报酬、合同期间、工时制等应作明确约定,以厘清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程序合法,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即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或者是经过职工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必须向劳动者公示。

  2.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企业应依法与劳动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同时向劳动者告知企业规章制度,并将企业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由劳动者一并当面签字确认。解除劳动合同或对劳动者开除时,均应依法依规,把相关文件书面送达劳动者本人并要求其亲笔签收。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做好审批和管理。注重对员工加班费签收凭证等证据的保管。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并按期缴纳社保费。

  3.建立规范、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与生产环境,避免安全隐患及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积极主动为劳动者提供材料以便办理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手续。

  (二)从劳动者角度

  劳动者要增强劳动合同意识与依法合理维权意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具有强烈的签约意识,并注意合同中是否有限制甚至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条款,如对方拒绝或拖延,应尽量收集、保留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由对方落款的工资支付单、对方盖章的员工工作证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注意与企业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同时保留解除通知或决定书、社会保险终止单等书面资料。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避免受到损害。发生劳动争议时,做好两手准备,在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及时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尽快起诉,避免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三)从行政角度,建立并完善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

  劳动保障部门应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职工劳动安全保障和“三金”缴纳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尤其要注意加强对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订立及合同合法性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查处,使企业因违法成本过高不愿、不敢违法。强化基层工会组织作用,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从司法角度

  1.践行民本司法与能动司法理念,依法保护劳资双方利益

  既保护作为生产力发展单元的资方合法权益和自主用工管理权,也要关注和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方的合法权益。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对弱势群体适当倾斜的原则,但不过分偏袒、偏向和偏信劳动者。鉴于劳动争议双方举证能力的巨大差异而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诉讼地位实际上的不平等,法院应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依法行使法定的调查取证权力,尽可能查明案件事实;注重采用先于执行、诉讼财产保全等诉讼措施对劳动者予以扶助;取得司法部门的协助,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中弱势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工作。

  2.践行和谐司法理念,推动构建劳动争议纠纷大调解模式

  不仅要强调依法规范、于法有据,努力追求规范的案件处理,还要结合甚至更多地考虑案发当地的社会实际、党的司法政策以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办案中兼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方式的运用,健全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将仲裁前调解、诉讼前调解、执行前督促等内容纳入其中,多层次、多渠道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例如可以要求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定社会经验,或者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组织和人员,如企业的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区、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协助调解;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委托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工作经验的组织与人员主持调解;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等。当然,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提请法院确认。

  3.践行协同司法与基层司法理念,加强联动协调,构建长效的多元化协调处理机制

  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日益增多的严峻形势,法院应该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总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合,启动劳动争议联动协调机制:一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定期交流和研讨,互相通报劳动纠纷处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劳动争议纠纷的处理思路和措施,统一法律适用的尺度;二是做好劳动争议相关信息的通报,实现资源共享;三是针对突发事件要及时磋商,统筹解决;四是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五是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两大主要机构,亦应加强沟通:一是共同研究解决仲裁和法院在时效、适用法律、受案范围、衔接等方面的问题,避免法律适用的不统一;二是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送达仲裁机关,让其能及时了解法院的审判动态,并通过审判与仲裁的沟通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水平;三是双方建立定期联系,就仲裁或审理中发现的棘手、影响稳定大局的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究。

  4.践行创新司法理念,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

  首先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政策宣讲,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最新法律法规适用的主要案例或影响较大的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向企业与职工宣讲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相关的内容,促进双方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基层法院要积极推行巡回审判,通过在企业所在街道、乡镇公开开庭,邀请企业主和劳动者旁听,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还可以与街道、工会组织等部门联合起来,开展定期送法进厂活动,组织法治咨询活动,编写典型案例宣传资料发放劳资双方,解答劳资双方的疑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纠纷。其次要建立劳资双方诚信档案,定期向劳动、工商、金融、海关、出入境等部门通报,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用人单位通过媒体曝光。对于恶意诉讼的劳动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并与劳动、仲裁、司法等部门沟通,对其提出的诉求严格审查和裁判。最后要及时对少数外地的不良法律工作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我们在审理中发现,少数外地法律工作者(俗称土律师、黑律师)以欺诈方式通过老乡等关系拉拢农民工起诉,背后收取高额回扣或者代理费,实际上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这类“黑律师”是引发恶意诉讼的始作俑者,建议法院也要建立相应档案,列入黑名单,通报有关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处罚。对违反诉讼秩序的“黑律师”要进行当庭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5.加强审判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应对水平和能力

  一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审判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针对近年来新劳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颁布和实施,比如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四)、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要通过学习交流、业务培训和召开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会议,及时学习新法规、领会新政策,充分发挥法官的智慧,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与时俱进地做好劳动争议审判工作。要定期召开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交流会议,研习理论和实践的前沿动态,提高劳动法律理论素养。要成立劳动争议调研组,加强调研来指导审判实践。二是改进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可尝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一些具有经济给付内容、事实简单、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持的案件,简化审理程序,以及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强化上级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力度。坚持上下级法院定期研究、总结和交流,基层法院可以通过中院的法律交流平台、发改案件沟通协调机制等对疑难复杂的问题进行探讨,中院可对疑难问题进行调研,召开研讨会议,形成处理意见,加强指导,共同把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质量关。

0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  码:
(天一论坛ID通用)
电话:87685390 微信:wsfbt123
Email:wsfbt@cnnb.com.cn
民生新闻 >>更多
一周热点 >>更多
部门发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