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介绍了自己的具体情况,而且询问:无房证明,为什么不能代替首套房证明?而且为什么104办公室的文印室还要收费呢?
之后,市住建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网友你好,经过了解情况回复如下:1、您所说的刚打出来的无房证明应该是限购证明,而当日下午您来打的证明应该是家庭唯一一套证明,是去缴税用的。因为出具家庭唯一一套证明,需要房地产交易所得交易受理单,没有受理单不能打这张证明,所以资料是不一样的。2、您要开具两张证明,需要两套资料,我们是把所对应证明资料归到一起,以便日后接受有关单位的检查和查询。3、您所说的复印收费,这是大楼的物业公司在办理,也非如您料想的租给别人。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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