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就近审验及记分教育学习,市区从5月13日起,在海曙、江东、江北交警大队实施机动车驾驶人审验及记分教育学习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加审验学习对象
1、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驾驶人。
2、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3、已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以上学习对象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均应为宁波市车辆管理所核发。
二、时间和地点
注:课时为下午14:00——17:00共3个小时。
三、审验学习须知
学习对象需持驾驶证、身份证明,在学习当天提前半个
小时,前往学习地办理审验登记手续,参加教育学习。
届时,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可根据自己情况,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地点。如有疑问,可拨打驾驶人审验咨询电话:819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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