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妇工委:
为纪念“5•15”国际家庭日,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美丽宁波”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及其家庭成员参与“美丽宁波”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5•15”国际家庭日期间举行“创建美丽家庭•共建美丽宁波”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的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目标,广泛开展“美丽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养,主动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实践,提倡科学文明新风,为“美丽宁波”增色添彩。
二、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5•15”国际家庭日作为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契机,要充分认识到“美丽家庭”创建活动是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要加强活动策划,认真组织协调,切实提高各项主题活动的质量,扩大系列纪念活动的声势。
(二)贴近群众,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摸准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的需求,认真分析家庭成员的素质结构和情趣爱好,把家庭主题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吸引群众的广泛参与上,让广大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切实提高活动的创建实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协调当地媒体,大力宣传推广“美丽家庭”创建活动和先进家庭事迹,通过开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声势的宣传,激励更多家庭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共同推进“美丽宁波”建设。
宁波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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