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事实,经我局案件审委员集体审理,依法对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生产的乳制品及含乳饮料32280盒(杯、袋);
3、按违法事实处罚限额的最高限度处以罚款441000元整。
下步,我局将督促企业抓好整改,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市民提供安全健康的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