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统筹抓好生产、流通、储备、产销合作等环节,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
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价外补贴标准。稻谷最低收购价不低于省出台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继续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定点定时收购。水稻和小麦价外补贴标准保持去年不变,早稻为每50公斤价外补贴23元,中晚稻和小麦为每50公斤价外补贴15元。对交售订单粮食种子的农户也实行上述价外加价政策,杂交稻种子收购每50公斤价外补贴75元。对信用好、具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同级财政给予贴息。
稳定稻麦种植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标准。按粮食部门实际订单收购量,在收购价(含价外补贴)外,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标准,早稻每50公斤补贴7元,中晚稻和小麦每50公斤补贴5元,油菜籽每50公斤补贴20元。对订单生产粮食种子的大户也按上述标准享受收购环节补贴,杂交稻种子收购每50公斤补贴25元。
完善粮食政策性保险政策,继续提高保险金额。提高水稻和杂交水稻制种最高保险金额,水稻由600元/亩提高到800元/亩,杂交水稻制种由1000元/亩提高到1200元/亩。
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力度。今年新增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建设任务,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亩1000元。为充分挖掘甬优系列超级杂交稻的高产潜力,提高我市水稻单产水平,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超级杂交稻百亩方亩产千公斤攻关行动,对达到要求的百亩方进行奖励。
大力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对购置插秧机的市财政给予15%的累加补贴。继续推进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对购置育秧流水线设备继续实行累加30%的补贴,继续开展水稻机插高产示范方创建和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性整体推进计划,确保今年水稻机插面积达到72万亩。大力推进谷物烘干机械化,对购置谷物烘干机及配套机具的,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30%,对功能区内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的服务组织购置谷物烘干机械的,市财政再增加5%补贴。
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继续鼓励扶持农机“五统一”服务,对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开展“五统一”服务的,功能区内每亩每季作业补贴80元,功能区外补贴60元;对种植大小麦20亩以上且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农户,给予每亩20元的作业补贴;对机械收获油菜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每亩给予40元的作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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