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口退税纳税人:
为服务出口企业,方便出口退(免)税申报,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已发布即将到期提醒数据,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为2012年出口货物劳务未作出口退(免)税申报、生产企业2012年未收齐单证及生产企业单证齐全未计算免抵退数据。
二、本次发布的数据共有5类。
(一)2012年出口货物劳务未作出口退(免)税申报的报关单数据。该数据中不包括以下报关单:已审核通过、已读入审核系统未审核通过、已申报免税、已开具退运证明、已开具代理证明、不退税商品、不退税贸易方式等。
(二)2012年出口货物劳务未作出口退(免)税申报的其他报关单数据(企业已经出口但未在电子口岸提交)。
(三)2012年出口货物劳务未作出口退(免)税申报的代理证明数据。
(四)生产企业2012年已作免抵退相关申报但单证未收齐数据。
(五)生产企业单证收齐但未计算免抵退数据(可能包含红字冲减数据)。
三、出口企业可以在出口退税远程申报平台进行相关查询。
四、本次发布数据截至2013年4月7日。即发布数据中排除了出口企业已经申报且税务机关在2013年4月7日前读入审核系统的数据。
五、我局将在4月底前发布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数据,5月底前发布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数据。
六、以上提醒数据在每年3-6月每周日更新一次。
七、我局提供的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仅为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参考,不作为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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