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对话 > 网上发布厅 > 新_图说民生
有权执法为何仅调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4月15日 12:55

  网友“懒惰的牛”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再次向市工商局投诉江东柏韵堂家具店不履行订单事件,原文如下:

  “1月22日,就江东柏韵堂家具店不履行订单一事进行网上投诉,江东工商于1月28日回复,称“不能强制要求经营者同意,所以请消费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对这一答复,本人极不满意,工商局是有行政执法职责的,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江东柏韵堂家具店这一明显合同违法行为,为何仅仅调解了事?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1号)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强烈要求工商局责令商家返还已付定金,并予以行政处罚。”

  <<<点击进入原帖

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何巧巧
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  码:
(天一论坛ID通用)
电话:87685390 微信:wsfbt123
Email:wsfbt@cnnb.com.cn
民生新闻 >>更多
一周热点 >>更多
部门发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