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我市正式出台《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起,宁波市将开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到2017年,全市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将达到50%。
根据方案,宁波市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为市六区及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规划建成区。初步目标是到2017年,该市中心城区将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5%,人均垃圾处置减量率达到15%。
据了解,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居民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则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两类。
根据方案,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将分阶段逐步予以实施。今年7月至12月,该是海曙区白云街道、江东区百丈街道、江北区文教街道住宅区及其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学校等先行开展分类示范。明年1月起,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并基本完成分类设施体系建设。按计划,2015年12月底前,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将各建成1座分类转运站,实施集中分类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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