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新区积极推行村发展留用地政策,切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保障了农民的长远生计。在庵东镇政府的大力配合下,完成了慈溪经济开发区一期(2001-2002年)及2001-2009年省市重点工程征地情况的调查,提出了村级留用地政策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对2001-2009年省市重点工程所征用的土地,按4℅计提村级留用地,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对庵东镇23个行政村按每亩15万元的价格进行了补偿,共补偿资金3237万元,平均140.74万元/村。二是对慈溪经济开发区一期(2001-2002年)所征用土地,按8℅计提村级留用地,按每亩15万元的价格由新区收购,收购总额达2亿,新区财政每年按照0.6℅月利率安排1500万元收购价款利息,从2012年开始拨付,规定各村必须50℅以上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村级公益事业支出,其余的在建立失地农民养老金制度的基础上,对一期被征用土地的男55岁、女5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给予200元/月的养老保障补助。三是针对2003年1月1日以后新区开发建设所征用土地,规定按累计征用面积的6%计提留用地面积,工业商业用途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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