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志愿者擦拭墓碑上的尘埃。
黄白两色的菊花代表无限的追思。昨天上午9时许,在市红十字会组织下,志愿者、学生和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者家属代表驱车来到位于镇海大同公墓的“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在纪念墙前缅怀祭奠那些器官捐献的先行者们。
2003年1月《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正式实施。为了让遗体捐献者家人及后人有一个瞻仰纪念的场所和寄托思念的地方,2008年市政府在镇海九龙湖畔建立了“纪念陵园”。陵园总投资140万元,占地面积1300多平方米,园中央是一座8米高的纪念碑,两侧各建有一长排纪念墙。随着2010年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在宁波展开,富有爱心的新老宁波人在生命的尽头,把有用的器官捐献出来,救人生命。现在的纪念墙上,不仅镌刻着遗体捐献者,还有人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的姓名、生卒年月和遗容。
敬献上菊花,集体三鞠躬后,志愿者走上前一遍遍地擦拭镌刻着捐献者姓名的墙砖,凝视着相片中一位位可敬的先行者。爱在无声中传递。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服务队队长叶伟棠在祭奠现场发出器官捐献倡议:“敬畏生命,告别陋习。当生命无法挽回之时,将有用的器官捐给需要移植的患者,挽救他人生命,使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昨天在集体祭扫结束后,一位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来到纪念墙前。他蹲下身子,看着纪念墙上自己孩子的照片,突然抱头哭泣,足足一两分钟。随后,他掏出一张纸巾,轻轻擦去照片上的灰尘,擦了又擦,久久凝视。他的儿子今年1月份意外坠楼,倒在病床上昏迷不醒。医生说,孩子的生命已经不可逆转。考虑再三,他最终决定把儿子的两个肾脏和肝脏捐献出去。
“忘不了啊,忘不了。”看着纪念墙上孩子秀气的脸庞,他嘴里不停地呢喃着。
据市红十字会统计,宁波市累计遗体捐献登记357人,实现捐献35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310人,已有19人实现捐献;角膜捐献志愿者267人,已捐献5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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