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选择不带“4”的号牌不算良俗也不是什么陋习,只是市民的一种普遍心理。出于人性化的考虑,我市也屡次对小车号牌进行剔除“4”处理。2003年4月,我市小车号牌实现末位剔除“4”,2007年7月,又进了一步,实现了全市小车百、十、个位剔除“4”。所以,市民在通过“10选1”、互联网方式进行选号时,基本上不会看到带“4”的号牌。
不过,考虑到部分偏好选带“4”号牌车主的需求,在自编自选这种方式并未做同样形式的剔除。该形式从2008年10月开始推出,备选号牌为5万个,一旦有号牌被使用,新号牌自动补充。
目前全部剔除“4”有难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关部门之所以没把带“4”的号牌全部剔除,原因也比较多样,主要还是在社会心理和号牌资源之间做权衡。
市民对尾数带“4”的号牌特别不看好,出于人性化的原则,最早剔除的就是末位带“4”的号牌,进而又发展到了剔除十位和百位上的“4”。不过,车管所工作人员解释说,仅在这三位上剔除“4”,涉及的号牌总量还好,但是如果“4”这个数字是在万位上,那么一剔除就要剔掉上万个号牌。这对日益紧张的号牌资源而言,是非常不利的,目前不可能做到全部剔除“4”。
再者,在实际情况中,有讨厌带“4”号牌的车主,当然也有不介意带“4”号牌的车主,甚至有偏好带“4”号牌的车主。而随着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号牌资源肯定是相对稀缺的,车管所虽然提供了多种方式让市民进行选择,但肯定做不到让每个人都选到心仪的号牌。至于提到选号的效率问题,相信车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上述不同选号方式的特点,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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