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今年43岁,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因双侧股骨头坏死(有第二代残疾证:肢体3级残疾)大小便失禁常年瘫痪在床,不能上班,至今病假已有3年。在年龄未满50周岁的情况下,能否办理提前病退?
对此,市人社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根据您丈夫的情况,应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到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参保地在市本级、老三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渡假区的向宁波市人力社保申请,联系电话:83865525),如果鉴定结果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未满50周岁只能办理因病提前退职,而不能办理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的待遇比退休待遇要低。如果鉴定结果不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不能办理因病提前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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