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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市房产交易中心领取业务办理顺序号实行“实名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3月11日 17:06

  “国五条”出台以来,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又一波购销热潮,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人潮如涌。近日,业务办理量是日常的5倍左右。尽管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但由于办理业务市民人数多,很多市民凌晨前来排队领号。特别是近日里,甚至开始出现“倒卖”业务办理顺序号号的“黄牛”。

  为了打击倒卖号码的不法行为,市房产交易中心自3月12日起,对限购申请和房产受理领取业务办理顺序号实行“实名制”。业务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依次排队,代为排队的需要带上业务申请人的身份证,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每天早上提前在大厅门口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发放业务办理顺序号。业务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信息须与顺序号登记信息相符才予以受理申请。

  温馨提示:

  一、个人之间住宅房屋买卖需要带上哪些材料?

  市民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个人之间住宅房屋买卖业务,请事先准备好所需材料(包括复印件)。

  1.登记申请书;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份(校验原件);

  3.转让合同(三份);

  4.出让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校验原件);

  5.属房改房上市转让的,《房改房审批表》上列明的配偶需一并到场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不能到场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为共有产的,共有权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7.受让方是个人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二份)、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份)(校验原件);

  9.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

  10.物业费结清证明。

  11.其他必要材料。

  二、申请出具《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需要带上哪些材料?

  1、填写《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2、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户籍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者须提供婚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婚姻证明为结婚证或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登记状况证明。对于离异、丧偶及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的还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5、非宁波大市户籍的还须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需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单位加盖公章)。

  三、限购申请填写《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填写《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时,请注意明确填写购买的是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是否办理按揭贷款,以便顺利出具相关的证明。

  四、现役军人和外地来甬读书学生在限购申请中户籍怎么认定?

  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本市居民在外地服兵役的,在提供相关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外地在宁波市范围内就读的学生,在提供就学所在地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本市人员赴外地求学且户籍前往外地的,在提供因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前往外地的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五、限购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怎么界定?

  家庭成员的认定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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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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