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迎春街罐头厂桥(马园路—长春路)维修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3年3月12日(周二)起至2013年5月31日止,0:00—24:00,禁止机动车在迎春街(马园路—长春路)通行。
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并根据现场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自觉遵照执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