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环城南路快速路工程三标段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决定自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起至2013年8月28日止,对环城南路快速路三标(百隆街—中兴南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公告如下: 
  一、 封闭环城南路管制区域机动车道,禁止一切机动车在上述区域通行,非机动车、行人允许双向通行。除该路段外的环城南路交通组织保持不变。 
  二、 绕行线路:受限车辆可绕行宁横路、嵩江东路、嵩江中路、文启路或绕行百隆街、永达路、中兴南路、环城南路。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指示标志通行,缓速通行,确保安全。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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