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在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惠及8.9万名困难群众。
此次发放补贴的对象范围和补贴标准是: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补贴发放将惠及全市约8.9万名困难群众,发放资金约2293万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生活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发放范围,规范发放程序,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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