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电视数字化工程的通知》(甬民发〔2012〕107号),推进福利院、敬老院以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电视数字化工程。《通知》明确养老机构电视数字化工程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养老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入网费和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费由各级财政一次性补助;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维护费由广电具体实施部门减免50%,其余部分公办养老机构由财政给予补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