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我市决定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解难帮困送温暖”活动。按照城镇每户1500元、农村每户1200元的标准,市本级、县(市)区两级财政预计发放生活补助近1.4亿元,至少惠及全市城乡困难群众10.6万(户)人。
“两节”期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将统一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市、县(市)区领导走访慰问、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等形式,通过发放慰问金、慰问品、节日生活补助金以及社会爱心救助等途径,为全市城乡困难群众送上节日温暖。
此次“送温暖”对象除去年规定的持《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证》、《社会扶助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家庭,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的“三老人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内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以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对象以外,新增孤儿为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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