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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回复]被人恶搞 按故意挡牌处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12月27日 09:12

  新交规公布后,网友们对此产生了一系列疑问。比如网友“黄山壹松”日前就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向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询问有关故意遮挡汽车号牌的疑问。原文如下:

  现实中有人会搞恶作剧,被人故意遮挡车牌。假如万一出现这样遮挡号牌的情况,交警部门有甄别的方法吗?还是就按故意遮挡号牌扣12分?因为考虑到人们不太可能开车前每次去检查号牌,如果不是自己有意为之却扣了12分,实在冤枉。

  虽然这样的情况只是个例或者说是小频率事件,但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还是及时给出了答复: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这也就是说驾驶人有义务保持车辆号牌的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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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何巧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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