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缓解小微企业用地供需紧张矛盾,鄞州区日前出台《小微企业用地专项指标使用办法》,确定横街镇和滨海创业中心为“小微企业集聚区”,并落实200亩专项用地指标用于新建各类标准厂房和生产生活性配套设施。办法规定,专项指标的使用坚持集中集聚、统一运作、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原则,小微企业集聚区亩均投入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容积率不得低于1.5。目前,已有500余家小微企业申请入驻集聚区并申报使用专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