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2]684号)要求,宁波市积极组织申报,经科技部研究确定发文(国科发体[2012]1062号),认定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第五批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宁波市把创新型企业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点,从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拔创新型企业,所认定的企业全部是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级申报认定工作体系。把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纳入到十二五科技规划中,形成分管市领导督导,科技部门会同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协作共管,常规化、高效率的工作格局。
创新型企业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方面处于全市工业企业的领军地位,并且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对推动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创新型企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了企业科技发展动力,促进战略新兴产业聚集式发展。而且围绕科技创新促进了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带动一大批企业在科技创新上向创新型企业和认定标准靠拢。
2007年以来,宁波市同时启动国家、省、市三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现已形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级创新型企业申报认定机制和管理机制,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取得良好成效,形成了城市创新的浓厚氛围。据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发布的《2011年中国城市创新报告》,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宁波城市综合创新能力排名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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