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9时,市红十字会在殡仪馆为宁波第15例人体器官捐献者陶红卫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陶红卫,女,湖南邵东县人,今年23岁,来宁波慈溪打工一年多。11月10日,她因病入住宁波二院。虽经抢救治疗,但还是无力回天,15日起病情恶化。在生命无望的情况下,26日那天,小陶的家属找到市红十字会,代小陶申请捐献器官,家属说:他们曾在电视上看到过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广告,小陶曾说离开人世后要捐献器官,把生命在宁波延续。11月29日,小陶的父母来到市红十字会,正式提出捐献女儿的器官。
11月30日,市红十字会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程序。经专家评估,捐献者的器官符合捐献条件,病情也达到了捐献的状态。12月1日凌晨3时,23岁的陶红卫在宁波二院捐献了一肝双肾双角膜,让三位生命垂危的病人重获新生,使两位失去光明的病人重见天日。她把大爱留在了宁波,她把年轻的生命延续在了宁波。(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张志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