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说,广电集团是不是制定了霸王条款?具体情况如下:家中二台有线电视机顶盒,一台是自己花580到营业厅买的,当时说好是一户二台只收一台年费。这些天年费要涨了,说补交12元可以多看12套节目,可是交完费,到家只能一台收看,另外一台自己购的不能看。打电话问客服回答这12套节目一户是只能一台收看。
对此,宁波广电集团给予了网友非常详细的回复,原帖如下:
尊敬的用户:您好!感谢您对宁波数字电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所说的问题是我们针对本次收视费价格调整的一个优惠政策,凡根据新调整后的收视费标准(即甬物价〈2012〉100号文件)缴纳2012年有线电视收视费的用户,宁波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均赠送其价值180元的付费电视礼包(即12套付费节目),本次活动是数字电视公司作为回馈用户的一个举措。而付费频道节目是数字电视公司是向相关节目制作供应商购买来的,是为了满足用户个性化收视需求所提供的有偿服务。
按照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宁波市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我市居民用户主终端的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20元/终端•月。居民用户主终端同名同址加装不超过2个(含)副终端,免收副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第4个(含)以上的终端按5元/终端•月标准收取。因此,您家里安装的第二台机顶盒免收基本维护费,并且可以享受到同第一台一样的基本收视服务。
宁波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服务包括:央视1-12套、新闻、音乐、少儿、纪录频道以及省、市电视台节目等60余套国内频道直播服务,和5套数字广播节目。至于已开通的中数传媒、上海文广等70余套付费频道,是作为付费节目由用户根据自己需要,有偿、自由选购的,并不包含在基本收视服务范围内,故而请您谅解。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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