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宁波市教育局召开直属学校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会,宁波中学、宁波三中、宁波经贸学校、宁波市甬江职业高级中学、宁波万里国际学校等首批5所试点学校开始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试点学校将在落实办学自主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有所突破”,并通过试点推动积累经验后,在全市推广现代学校制度。
试点学校享有更多办学自主权
今年4月份,市教育局制定了《宁波市教育局开展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波中学等5所学校成为市属首批试点学校。
按《实施方案》规定,试点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将不断扩大。政府及其部门将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看到,《实施方案》还明确了试点学校在办学模式、专业设置、招生、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合作办学、经费支配、固定资产报废、社区服务等方面享有自主权。
“其他还有什么权利可以放的,我们还要放。”昨天的启动会上,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比如“今后学校公用经费增加20%,校长不必动不动就到局里来批经费”、“人事权也正在研究,除了事业编制招聘实行统一的笔试外,考试的面试权也都下放给校长”。
涉及学生个体利益的活动由家委会做决定
“以前为学生定制校服时,虽然让学生参与设计、并投票选择,在招投标环节还不断压低价格,但是最后还是出现家长投诉的现象。”昨天上午,一位学校领导在交流经验时不无委屈地说。
这位负责人认为,原因就在于学校对家长来说相对封闭,缺少家长的有效参与和监督。而这次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启动后,将进一步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实施方案》规定,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教育议事会或校务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职业学校可建立有行业、企业代表组成的理(董)事会制度。
市教育局负责人说,今后,学校实施采购校服、订购教辅材料、组织活动、代收费用等直接涉及学生个体利益的活动,一般应由学校或教师提出建议和选择方案,并做出相应说明,提交家长委员会做出决定。
教师不合格可以解聘要动真格了
今年暑假,我市一所学校终止了与部分教师的合同,一度在我市教育界闹得沸沸扬扬。
“理论上,我们都是全员聘用制,但实际上形同虚设,教师的合理流动很难有效推进。”市教育局负责人说,“但是如果没有教师的流动,教师的优化就难以完成。”
“教师凭什么不能流动呢?教得不好,就应该离开教学岗位,教师有流动,学校的质量才能提升。”在昨天的试点工作启动会上,一位学校负责人说,只有真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像教师队伍的优化等工作推行才会更加顺畅。
《实施方案》规定,试点学校要深化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和岗位责任制改革,探索富余人员转岗机制。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健全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教师考核奖惩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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