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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回复]明州大桥到底应如何管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10月30日 16:24

  近期,网友“星星数不清”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宁波的桥,既然建好了,就应该好好养护,比如说,明州大桥。好多玻璃、罗栓被卸,湾头大桥上的射灯已没有几只可照明了,甚至有的电线、固定支架都被偷,是不是该管管了。

  今日,市国资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星星数不清网友,您好。市通途公司非常重视您所提到的意见建议。他们也向我委作了专门的回复:

  明州大桥于2011年4月28日通过由市住建委组织召开的综合验收会议。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2号《关于中心城区跨区域城建项目移交专题协调会议纪要》和甬建会纪【2011】102号《明州大桥工程综合验收会议纪要》明确:1、已建成的跨行政区域城建项目按照属地原则,一般由各区政府接管并负责养护管理。2、自2011年4月29日起,明州大桥工程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雨污水管及相关设施、路灯、环卫保洁、绿化等分别由镇海区和北仑区接管。

  湾头大桥于2010年7月9日通过由市住建委组织召开的综合验收会议。根据甬建会纪【2010】89号《湾头大桥工程综合验收会议纪要》明确:自2010年7月9日起,湾头大桥工程范围内的道路、桥梁及相关设施移交市市政管理处管理。

  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我们承担应有的桥梁保修责任,并且在大桥建成通车后一直关注大桥的正常健康运行。帖子中所提及的明州大桥桥头堡护栏挡板、螺栓被盗的现象,我公司在先前巡视中亦有发现,已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了报案,并及时通知各属地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湾头大桥射灯损坏等情况我公司已通知管理单位市政管理处路灯所,市路灯所正在落实修复工作。

  近来,针对大桥设施偷盗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近日亦发现用于明州大桥的桥梁健康监测及景观照明的电缆线被偷盗,影响桥梁照明及桥梁运行监测数据采集。对于类似现象,作为建设单位,我们只能一方面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协助相关部门破案;一方面及时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进行检查修复工作。

  大桥目前运行状况堪忧,作为建设单位,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桥梁的正常质量保修责任,同时也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保障桥梁正常健康运行。(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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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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