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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猫狗11月起限带1只 相应《办法》下月实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10月29日 16:30

  中国宁波网(通讯员 荚德安 巨胜)想从境外带宠物回来的市民要注意了,从11月1日起,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狗或者猫,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这是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布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作为国内重要对外开放城市,近年来宁波出入境人员日益增多,宁波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入境市民遵守新规。

  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明确把农业转基因生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列入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范畴;二是对携带入境的宠物依据狂犬病疫区和非疫区进行分类管理;三是增加了入境中转人员携带物的检疫监管内容。

  近年来,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出入境航班和旅客不断增加。继2010年和2011年宁波空港口岸检疫出入境人员分别首次突破40万人次和50万人次大关,今年宁波空港出入境人员又大幅攀升,1至9月份出入境人员达57.5万人次,已超去年全年水平。

  为此,宁波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行市民,注意了解并遵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避免在出入境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按照新《办法》规定,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以下称“宠物”),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携带宠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芯片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入境宠物应当隔离检疫30天(截留期限计入在内)。携带宠物属于工作犬,携带人提供相应证明,可免予隔离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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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出入境人员携带下列物品,应当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境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入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出入境的尸体、骸骨等;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传播传染病的出入境的行李和物品;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检疫的携带物。

  《办法》还规定了出入境人员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包括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各物;国家规定禁止进境的废旧物品、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禁止进境物。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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