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我行我素001”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禁止开发商分期领取预售许可证、以各种借口分批分次销售或囤积房源等行为。但在宁波这样的事件还是屡见报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目前宁波市对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的发放要求是什么呢?
昨日,市住建委给予了回复,原帖如下:
我行我素001网友,您好!按照建设部规定,禁止分层分单元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宁波市目前对项目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主要满足二个方面:一是对应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一个规划许可证对应发放一个预售许可证,二是如果项目体量比较大,每次申领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不得低于5万平方米,且申请预售许可证时间间隔必须大于6个月。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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