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何巧巧 通讯员陈本君吴培均)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昨天传来讯息:至9月底,我市已提前并超额完成了今年省政府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之所以能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住房保障工作任务,这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地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郑世海说。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今年我市11月月底前要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5900套,其中公租房10000套;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5800套,其中竣工500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100户。2012年市政府确定的实事工程目标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80万平方米,续建200万平方米,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500户。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的统计数据,9月底时,全市已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39.68万平方米、18685套,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套数的117.5%,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0238套,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套数的102.4%;经济适用房2161套,完成144.1%;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6209套,完成107.1%;新增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3134户,完成284.9%。
与其他地方一样,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土地和融资难问题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难题,市住房城乡建委加大协调力度,努力落实保障房建设用地。如去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便会同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督促各地提早落实了2012年保障房建设用地,并提前开展土地报批、征地拆迁等工作。
在资金问题上,我市积极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目前已成功利用了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贷款,融资金额为155亿元;试点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海曙区蒲家保障房一期、江东区陈婆渡保障房一期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5亿元,期限为3年。近日,余姚市城东穴湖保障房新建工程一期(月梅公寓)和鄞州区新城区保障房项目二期工程也被列入试点,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亿元和2.5亿元,期限为10年。此外,我市还支持发行企业债券募集保障房建设资金,鄞州区、东部新城、余姚市已有企业开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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