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改善我市交通环境,自2012年10月17日起,新增和调整以下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公告如下:
1. 0:00—24:00禁止机动车在江安路(新义路—槐新路)自东往西通行。
2. 0:00—24:00禁止机动车在新义路(大闸南路—江安路)自北往南通行。
3. 7:00—9:00禁止机动车由西草马路(通途路)自西往北左转弯驶入湖西路。
4. 7:00—9:00,16:30—18:30,禁止机动车由西河街自西往北左转弯驶入西北街。
5、7:00—9:00,16:30—18:30,禁止机动车由西北街自北往东左转弯驶入西河街。
6、0:00—24:00禁止机动车由长春路自西往北左转弯驶入镇明路。
7、0:00—24:00禁止除公交车外的机动车由惊驾路自东往南左转弯驶入曙光北路。
8.取消“7:00—17:00,禁止机动车由宁穿路(自东往南)左转弯驶入中兴路或直行驶入宁穿路(中兴路以西)”的管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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