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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回复]乐购买的月饼里吃出了异物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10月02日 09:33

  网友“@春田傅傅Y”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自己在乐购买的月饼里吃出了异物,要怎么维护自身权益呢?市工商局给网友指点了迷津,原帖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浙江省的实施办法规定,生产销售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感官异常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建议保留购物凭据和实物凭证,致电12315与我们联系。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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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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