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网友“shssdr”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市区停车难问题的解决已经迫在眉睫,设置咪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那么政府为什么不能考虑降低咪表、或取消咪表收费呢?让市民在市区免费停车。
之后,市发改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网友,你好!你所提出的咪表收费问题,其依据为我市《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根据该文件规定,我市对以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一)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
(二)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收费,包括公共城市广场、市民中心、机场、车站、码头及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收费,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等指定停车场所收费。
(三)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收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的配套停车场收费。
(四)住宅小区内公共停车场所(含小区道路停车)收费。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的规定,“城市占道停车、住宅小区停车、自然垄断和公共(益)性单位的配套停车场停车服务”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咪表所收的城市占道停车费用,同样适用这一规定。
对网友质疑的是否应该通过咪表对城市占道停车予以收费这一问题,公共道路停车位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其有着稀缺性,尤其在私家车数量上升和公共停车资源不足矛盾日益显现的今天,任何一个占道车位的使用就意味着他人可使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减少。如网友所说,月湖、日湖、中山广场等公园都是公共资源,它们是免费的,它们周围的公共停车资源也应该免费,那么,面对如此多的停车需求,这些停车位上应该停谁的车?停谁的车才是公平的?针对此类问题的考虑,政府通过停车收费这一价格机制来对停车资源进行调节,通过价格杠杆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而非网友所说的为了增加财政收入。
同时,也希望网友看到,和以往相比,新规定拉大了日夜、区域等级间收费差距,提高了中心区域停车收费标准,降低了非中心区域和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为临时停车的市民增设了城市道路停车免费停放时间(停放15分钟内不再收费),这些规定的制定权衡了市民实际需求和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尽可能公平地让市民可以享受公共资源,希望网友能够理解。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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