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手机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咨询关于集体户口的问题。原帖如下:
我和我女朋友都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本科生,且都是外省人,现在在鄞州区工作,档案放在鄞州人才市场,户口落在鄞州集体户口。请问宁波在人才引进方面是什么政策?有人说我们现在落的集体户口属于“黑户”,将来买房子必须达到100平以上才可以真正落户,而且一套房子只能落一个人,这种说法属实吗?还有,集体户口与个人户口在公民义务和权利上有什么本质区别么?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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