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说,“第二医院的停车位是怎么收费的,之前进去收了3元钱,一天下来又收了我25元钱。后来经争辩,保安又说,那对我客气点,收10元算了。停车收费随便收的哦?”
昨日,市卫生局下属第二医院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楼主,您好,首先,向您致予感谢,感谢您与院方共同监督医院停车管理秩序。同时,向您解释医院的停车收费标准。根据宁波市物价局(甬价费[2012]25号)文件规定,三级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1小时(含)内免费停放不收费。6:00 ~ 22:00,停放2小时内(含)每车次3元,超过2小时至4小时内(含)每车次5元,超过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4元;22:00(含)~次日6:00(含)每小时1元,最高每车次4元。连续停放24小时(含)每车次不超过25元。
我院的门急诊及住院大楼区域(6号楼、7号楼)自2011年8月11日起已全面启用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实行计算机自动计费管理。但1号楼、2号楼区域因停车场地狭小及出入口流量所限,目前仍实施人工收费,对停放的车辆先收取3元预收款并提供停车计时卡,根据停车时间长短在车辆驶离时按收费标准多退少补,估计楼主您的车辆是停放在人工收费区域内。对于计费方面的疑问,请您尽快联系我院,相信一定会及时给予核实纠正,多退少补。
人工收费保安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医院已介入调查处理,将责成车辆管理公司对当事收费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给与相应的处罚。
再次对您的批评与指正表示感谢。欢迎楼主和广大市民继续对二院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心和监督,如发现相关问题,请直接向医院保卫科投诉(电话:83870666),相信我们一定会及时处置,全力为大家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就诊环境。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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