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高速交警宁波支队获悉,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宁波高速交警对中秋、国庆期间的轻微事故予以非现场快速处理。
长假期间,高速交警在各大队辖区路段还特设10个临时警务室,作为轻微事故集中处理点。
主要处理三类轻微事故
1.纯经济损失事故,事故各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但需要交警部门认定及调解。
2.事故仅造成人员轻微受伤,伤员自愿要求简易处理,且对事故成因无异议。
3.事故中,各方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的,事故各方接受“互碰自赔”原则,可自行到保险公司理赔。
但高速交警提醒车主注意,对造成人员受伤严重或有酒后、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嫌疑的,以及造成高速公路护栏等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损坏的,不适宜快速处理。
10个临时警务室分布
G15杭州湾跨海大桥两个,上海方向北岸服务区、宁波方向南岸服务区。
G15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宁波北-庵东)两个,慈溪新浦出口、宁波北出口。
G15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麻岙岭)两个,奉化出口、宁海出口。
G1512甬金高速公路两个,宁波西出口、溪口出口。
G92杭甬高速公路(牟山-高桥互通-横街)两个,大隐出口、余姚出口。
届时,过往车辆若发生轻微事故,若需交警部门认定或调解的,事故当事人可到就近的临时警务室进行处理。
快速处理的具体方式
发生事故后,车辆可以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路肩等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需要交警部门出具认定书或调解的,可拨打057412122。
当事人也可用手机将现场进行拍照或通过新浪微博@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事后到快速事故处理点进行处理。
此外,对事实清楚、人员轻微受伤,但要送医院观察治疗的事故,也可按照上述方法固定证据后快速撤离现场,再报警事后处理。
另外,为避免高速路段发生事故造成拥堵严重、警车和救援车辆无法进入现场处理事故的局面发生,高速交警专门配备15辆应急自行车(如上图),以便尽快赶到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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